争议之源、本质之伪
早在2015年11月,在天津举办的“原创与IP相煎何太急”论坛上,阿里影业副总裁徐远翔“给在座的编剧指一生路”的提法,引发了业内编剧的集体愤怒。阿里影业认为付钱给专业编剧写原创作品还不如广种薄收,把网络小说、游戏、电视、戏剧、音乐IP统统招至麾下,依靠网络大数据,养蛊竞争。众多知名编剧在微博上表示“阿里影业,走好,不送”。随后社交媒体大论战。
“原创与IP”之争,本质是个“伪命题”!IP 指“知识产权”(intellectual property),概念和实践多来自欧美,本意就是保护原创。试问有哪部IP大作不是从原创开始?早在民国电影界,“西游记”“乾隆”“梁祝”这些经典IP就被片商翻炒不止,甚至行销海外。邵氏这样的“IP”运营高手,今日这些高谈阔论的商人们无人能及。如今业界充斥着IP胡乱授权的现状,正体现了投资商们既渴望好故事、好创意挣钱,同时又藐视原创、挥霍原创的矛盾。
历史之殇、现实之窘
“与你丰酬,让你闭口”,这是雷蒙·钱德勒(Raymond Chandler)——美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,也是好莱坞“黑色电影”最有名的编剧——形容好莱坞制片人和编剧们之间的关系。他曾在《大西洋月刊》猛烈抨击好莱坞剥削编剧:编剧有天赋、能写作,很多只拿着可怜的工资(每年1万美元不到),被不懂行的制片人随意修改剧本,受到人身和艺术上的双重压迫。当时的好莱坞每年产出500部电影,和现在的中国电影“大跃进”类似,真正剧本出彩、有原创故事的影片只有1/10不到,其他只能充数,和当下中国投资制片人四处找IP何其相似。但是必须这样做,不然影院关闭,银行家跳楼。纽约大学Tisch艺术学院编剧系主任福克斯教授(Terry Curtis Fox)也坦言,早期好莱坞短视、跟风的现象和如今的中国如出一辙,而当今好莱坞的情况并没有根本性好转,电影剧本版权归制片公司,电影导演可以更改台词及人物设置。编剧行业已经完全纳入到工业体系中,丧失艺术个性在所难免,不少好莱坞商业电影一直为人所诟病:泛滥成灾的视听奇观、少有新意的剧情设计,陈词滥调的对话。
虽然美国东部编剧协会(WGAE)和美国西部编剧协会(WGAW)是很强大的两个工会组织,曾在2008年初通过大罢工与影视制作人联盟(AMPTP)谈判,取得影视作品网络销售的分红,但现如今很多电影编剧转向收入更稳定、制播分离、剧情和人物都更扎实的电视行业;很多导演根本不用编剧,或自创或和家人一起头脑风暴(比如执导《星际穿越》的诺兰);越来越多的剧本来自比稿、竞赛或者灵感突发而获得一次成名的机会……专业编剧的空间在不断缩减。
好莱坞不是没有改变。钱德勒哀叹的剧本无章可循早就被艺术硕士(MFA)改变,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、哥伦比亚大学、纽约大学等都开设了剧本写作课。而网络使得怀有剧作之梦的年轻人不必去洛杉矶碰运气。BBC去年曾介绍The Black List 之类的网上剧本竞赛,首奖高达三万五千美金。“编剧铺”网站还不定期邀请专家在线指导。编剧可以尝试在YouTube上先制作短剧、开设博客进行预设阅读等,这些都是网络时代的机会。自从好莱坞片场制逐步瓦解之后,独立制作、自由编剧成为主流。制片公司雇佣的编剧只负责二度加工,很多金点子来源于投稿、发现和改编。跨界互动、互取灵感、多元发展,是当下美国文艺对抗商业主导的最佳对策。
多元发展几乎成为职业编剧的共识。福克斯教授指出,美国的电视、舞台剧编剧与电影编剧完全不同。美剧编剧有至高权利,是创意者,拥有版权,主管整部剧集。而舞台剧编剧同样拥有作品的版权,不经本人授权,导演不能更改剧本,编剧同样会监管整个剧目的制作。正因如此,美国编剧的跨界已成常态。包括系主任福克斯在内,很多老师都横跨电影、电视、戏剧三界。由戏剧编剧起步者居多,因为美国发达的剧院演出体系,可以为众多编剧提供舞台。很多历史悠久的剧院都会有“驻院作家”,拥有代表作的编剧工作者可以有尊严、自由地进行艺术创作,想要跨界并非难事。福克斯教授进一步解释:当电影制片人找到一个舞台剧编剧时,有时并非要借用其“IP”,而是认可你是一个优秀的编剧,而我们手头正好有一个电影项目,希望你来加入。换言之,电影、电视、舞台剧编剧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。这种较为良性的合作共识,让编剧工作者有更多施展才华的空间。
另一位剧作家达西·皮考特也是明证。她是纽约大学表演系的教师,舞台剧作家出身,长期关注黑人女性题材,2005年她曾投稿圣丹斯电影节“剧作实验平台”。导演、制片人安格斯·吉布森读了她的故事后,迅速与她取得联系,密切合作。对于电影人而言,“找钱”永远是头等难题,直至2013年福特基金会伸出橄榄枝,他们共同合作的第一部电影才得以制作上映。
从达西·皮考特的经历中,我们有些启发:首先,要有圣丹斯电影节这样专注培育独立电影人,向编剧、导演都开放的平台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技术支持,并为剧作家和导演的合作提供契机。而这种良性机制恰是中国最为缺乏的。优秀IP也是需要孵化器的,而如果连这孵化过程都急功近利,那真的无解了。
其次,编剧、导演、制片的关系是建立在尊重前提上的深度合作。成功的电影都拥有一支成熟的创作团队,按照阿里逻辑,把编剧看作流水线上的临时工,最终只有临时工的作品!
再次,商业电影必须符合商业逻辑,艺术电影另有渠道扶持,但艺术和商业可变通、转换。艺术电影难免遭遇资金困境,即使如侯孝贤这样的大导演也苦于“找钱之难”。但美国类似福特基金会、可口可乐公司这样的大金主会有不少资金倾向艺术电影和先锋戏剧,令其起死回生。而在中国或许有《大圣归来》《捉妖记》上演励志剧,但往往是个案,而这些仅有的个案也都是商业电影,“劣币驱除良币”依旧是常态,中国的很多投资金主眼光短,少情怀,他们不相信艺术电影能转为大片的创意源泉。
最后不得不承认,美国观众成熟理性,他们愿意为好的艺术买单。笔者初到纽约时,惊讶地发现:地铁里数量最多的是电影、音乐剧、电视节目以及博物馆展览等文化产品广告;在上海的地铁里,最多的则是各大电商的快速消费品。很不幸,中国电影正在沦为“快消品”打包代售,而美国却已培养起能够欣赏多元艺术的成熟观众。
剧本是源、编剧是灵、机制是体
没有人否认“伟大的电影一定有一个杰出的剧本;而优秀的剧本不一定造就完美的电影”。剧本是源,编剧是灵,所谓的IP只能锦上添花。正如笔者熟识的一个编剧所言“编剧行业本质上是创意行业,具有不可复制性,靠工业化的写作方式只能造出平庸的仿制品”。问题的本质不在于“原创与IP相煎何太急”,而是良性发展的电影产业机制。把仅有的资源和脑筋用来不断剥削编剧和周旋观众,而不是完善电影机制,培养观众的欣赏品味,使市场和产品之间良性循环,这无疑是饮鸩止渴。虽然好莱坞也在挣扎,也面临大片威胁、编剧式微,但其完善和多元的机制会不断纠正和试错,最终达到资本与创意,工业与艺术之间微妙的平衡。
(作者:马纶鹏系比较文学和文化研究博士,现执教于美国弗吉尼亚军事学院。周倩雯系上海大学数码艺术学院教师、纽约大学访问学者)